IT之家8月23日消息 據荔直播消息,南京孫女士在4S店訂了一輛車,可到了約定時間,卻一直沒車可提。孫女士在和4S店交涉時發現,4S店偷改交車時間。尷尬的是,4S店只更改了自己手上的合同,沒能更改孫女士手上的合同。最終,4S店退還了訂金。
據悉,今年6月底,南京孫女士在4S店訂了一輛紅色雪佛蘭,并交了一萬元訂金,雙方的銷售合同顯示,預計交車時間是7月20日。但是到了7月18日,4S店告知孫女士,由于廠家放假,需要到8月5日才能給孫女士答復,不料到了8月5日,孫女士又被放了鴿子。
4S店告訴孫女士,紅色的車子交不了,讓其改選其他顏色的車,不過孫女士當場表示不愿意換顏色。孫女士認為4S店沒有在合同上規定的時間交車,那么就是違約。
8月19日,孫女士與記者一起前往4S店了解詳情,不料4S店工作人員借合同上的“預計交付時間”六個字,顯的理由十足。工作人員表示,預計時間就是一個大概時間,沒車的時候會跟客戶溝通。在溝通的時候孫女士還發現,合同上的交車時間由7月20日改為了7月30日,尷尬的是,4S店只更改了自己手里的合同,并沒能更改孫女士的合同,孫女士的合同還是原來的日期。
對此,4S店解釋稱自己沒有惡意,當時也是擔心紅色車子不能按時交貨,“后來的話也是改過了,第一聯確實改過了,但這個是訂的時候改的”。當被問及是否告知客戶時,工作人員稱,“具體講沒講,我們在擔心這個問題,怕(交車)時間太長,這個確實改了就改了,沒改就沒改,我們的出發點還是好的”。
孫女士表示4S店如此做法已經讓自己失去信心,因此要求解除合同,拿回訂金,并要求4S店承擔違約金。最后4S店給孫女士退還了訂金,至于違約金,4S店稱會在一周內給孫女士答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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